沥青搅拌站生产设施及设备配置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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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1 拌和站应设置回收粉废弃池,废弃池宜采用水泥混凝土结构,容积宜不低于 25m3,并带有斜坡运输道,便于清除回收粉。
8.2 拌和站应安装标称重量不小于 100t 的地磅,满足原材料及施工沥青混合料的统计要求。
8.3 砂石储料场
8.3.1 储料场集料的走向宜方便装载机向冷料仓运料,集料的堆高不宜超过 4m,避免堆放集料发生离析。
8.3.2 应根据集料品种、级配范围分仓存放,不得混堆或交叉堆放,并设置明显统一标识。
8.3.3 储料场应建有防雨建筑,推荐储料场使用密封式建筑,防止在卸料、上料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扩散。
8.3.4 堆料场地面硬化时,应按中间高,进、出口低的原则进行,横坡宜控制在不小于1.5%,堆料场进出口宜比外面道路高 10cm,且与外部道路顺接。
8.3.5 砂石储料场与配料设施应配备除尘装置或降尘喷淋装置。
8.4 工地实验室
8.4.1 拌和站应建立工地实验室,实验室检测能力应覆盖沥青混合料生产相关的性能参数。
8.4.2 实验室应建立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,并保持体系的适用性和有效性。
8.4.3 实验室的仪器配置应满足检测能力的要求,仪器设备应工作正常、可靠,按规定检定或校准。
8.5 其他配置
8.5.1 旧沥青回收料的堆放应考虑安全环保要求,宜合理布置旧料破碎机、皮带输送机位置,方便其使用。
8.5.2 改性沥青设备和乳化沥青设备的配置应符合相关标准、规范的要求。